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现对我院2020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 接收专业与规模
1、专业领域简介
学院现有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博士学位点,有光学工程、物理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四个学术型硕士学位点,有光电信息专业型硕士学位点。旨在培养光电测试技术、传感器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光电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光电材料与物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能胜任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产业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教学、研究开发、工程及管理工作。
2、接收专业领域
02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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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培养方式 |
0702 |
物理学 |
全日制 |
0803 |
光学工程 |
全日制 |
0804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全日制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备注: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各专业接收人数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满足条件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3)参加学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者。夏令营的具体日程和办法可咨询学院。
三、接收阶段工作程序
1、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于9月28日开始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推免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见附件,必须是单个文件,以姓名命名)发送到学院E-Mail。
3、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复试通知。
4、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学院寄送申请材料,并与学院负责人联系。
5、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6、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院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时间为9月28日—10月25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推免工作期间我院按批次安排复试:
第一次复试时间:2019年10月9日,其它批次复试时间学院将视报名情况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学院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院系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3、复试办法
1)复试由学院组织,推免生持申请材料到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地点和时间届时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3)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20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20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特别注意:
1、请随时关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公告,该网站是我校招生工作官方网站。
2、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公告。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51-3176638
E-Mail:wdxyjkb@163.com
附件:《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