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本科生荣誉称号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本科生荣誉称号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3),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因学生个人原因未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者取消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资格,若任何个人或单位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