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毕业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大学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充分发挥学生榜样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校学〔2018〕12号),现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实行。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428名,优秀毕业生名额13个。
三、评选时间
5月25日-5月29日 个人申报;
5月30日—6月5日 学院评选、推荐、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①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
②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③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附件3)
并将以上材料于5月29日前发至tyutdgxyxgb@163.com
2、纸质版材料:
①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一份(参考学生手册66页);
③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份;
④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将以上材料5月29日前交至电光学院学工办(物电楼509)
太原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