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2022年度下达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6人;每人奖励5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无铺张浪费行为。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积极参加班团活动和志愿服务。
6.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宿舍卫生考核中无违规现象。
7.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位于年级专业范围内前50%或均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8.通过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其他说明: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正在处分期内或参评学年受过处分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评审流程
1. 学生自愿申报。学生对应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认真阅读填写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同时登陆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辅导员依据申请条件进行班级公开评议。
2.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成员由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3.学院评审小组初评,学院公示。学院评审小组按照申请条件和评选要求,对推荐学生进行审核并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在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4.学生处汇总上报。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拟推荐名单,审核无误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委会审核及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及要求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参照样表准确填写,纸质版一式一份);
(5)《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统一命名**班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汇总,发至wdxy_xuegongban@163.com);
2.报送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时间:9月26日中午12点前
地点:物电学院509办公室 电话:0351-3176637
附件: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