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先奖励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依据《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先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参加评选的学生上一学年宿舍卫生需达到优秀(平均80以上)。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具备以下条件者原则上可优先评选:对主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使命担当的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231名,优秀毕业生名额7个。
三、评选时间
5月11日-5月15日 个人申报;
5月16日—6月3日 学院评选、推荐、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
6月4日—6月25日 学校审核、发文。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①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附件1);
②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表(附件2);
并将以上材料于5月15日前发至wdxy_xuegongban@163.com
2、纸质版材料:
①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一份(参考学生手册66页);
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附件1);
④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表(附件2);
将以上材料5月15日前交至物电学院学工办
太原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