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选任岗位和数量
党务行政办公室主任1名;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
二、 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三、岗位条件
1、党务行政办公室主任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熟悉办公室业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
(2)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使用;
(3)爱岗敬业、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4)中共正式党员,有党务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2、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熟悉大学生教育管理业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
(2)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使用,熟悉新媒体技术;
(3)热爱学生工作、吃苦耐劳,具备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党团和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3、团委书记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
(2)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使用,熟悉新媒体技术;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创新能力;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基层团委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党支部书记相关学生工作经历。
四、选任时间及程序
1、11月10日 方案审核和公布。
2、11月11日- 11月14日 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并提交至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政办。
3、11月15日 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
学院党委会同有关部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院公告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4、11月16日 民主推荐。
5、11月17日 确定考察对象。
6、11月18日 组织考察。
7、11月19日 酝酿建议人选。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政办(物电北楼511室)
联系人:戴 震 电 话:0351-3176639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