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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21-10-14 作者: 点击数:

各班级:

为了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励志成才,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标准参照《太原理工大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执行。见学生手册62-65
   
二、表彰类别和名额
   
本次表彰类型分别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类别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校级

13

4

2

院级

19

6

3

 

三、   提交材料

1.附件2:三好、优干、班集体表彰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2.附件3:校级三好、校级优干登记表

3.相关印证材料(纸质版)

4.附件4:先进事迹材料(例)(电子版+纸质版)

请各班级在1019日将材料上报至509办公室,电子版格式统一为**班三好优干材料汇总,发至wdxy_xuegongban@163.com

四、时间安排
    1. 宣传准备阶段,1014日——1017日。学生、班集体自主报名阶段。

    2 .评选推荐阶段,1018日——1022日。辅导员、班主任要按照要求展开民主评议、选拔推荐工作。

3.审核公示阶段,1025日——115日。各学院评审小组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学院班级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表彰人选和院级表彰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定阶段,118日——1112日,校学工部(处)对学院报送结果进行复核,公示后报校党委、校行政审批。

五、特别说明

参评个人和集体宿舍卫生达良(80分)以上比例不少于检查次数的80%,宿舍卫生不能有不合格出现,需自行到公寓处开具相关证明。

 

件一:太原理工大学学生手册(2019

附件二:三好、优干、班集体表彰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校级三好、校级优干登记表

附件四:先进事迹材料(例)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