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奖学金学院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通过本人申请、导师(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现对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请全院师生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明向校区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509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1-317663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学院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