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奖学金相关规定,通过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现对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请全院师生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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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物电学院初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