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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17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晋教财〔202010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20年度国家助学金核算后的名额为141人,其中一等54人、二等46人、三等41人;按照一等4500元、二等3200元、三等2200元的标准发放(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各班级具体名额如下,另有一等机动名额1个,三等机动名额5个,机动名额通过班级推荐、辅导员审核推荐、学院整体调配确定:

班级

入库人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光信1701

7

2

2

2

光信1702

10

5

0

3

光信1703

10

4

2

2

光信1704

7

4

2

1

光照1701

6

3

2

1

光照1702

3

0

2

1

应物1701

7

1

2

2

应物1702

5

2

2

1

光信1801

10

1

2

2

光信1802

2

0

2

0

光信1803

10

4

2

2

光信1804

8

2

2

2

光信1805

7

2

2

2

应物1801

8

4

2

2

应物1802

8

1

2

2

应物1803

7

2

2

2

光信1901

6

3

2

1

光信1902

8

4

2

2

光信1903

6

0

2

2

光信1904

4

2

2

0

光照1901

9

2

2

2

光照1902

5

3

2

0

应物1901

3

1

2

0

应物1902

9

1

2

2

根据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晋教助学〔20209号)要求,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及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的资助,一等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感恩社会。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实践活动同学优先。

6.通过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还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一年级学生,由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初步认定后推荐)。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8.目前正在处分期内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

1)《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2)《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报送时间

各班级于112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交到物电学院学工办(509),电子版交到wdxy_xuegongban@163.com

四、评审流程

1.11.18-11.22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学生代表约5-7人组成,负责班级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评选结束后报送材料至学工办,组织拟推荐学生登陆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资料录入和提交。

2.11.23-12.2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学生申报材料,提交学院评委会审核推荐,公示无误后报送至学校并完成网上操作审核。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01117

附件1 2020年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一等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

附件3  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  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