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现就2019年度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班级按照新修订的《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远大理想,忠于祖国,热爱科学,勇于创新,立志成才报国,服务社会,遵纪守法,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品德优秀。
2、选拔条件(具备下列两条之一)
(1)全面发展,素质优秀,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技能大赛、社会公益、励志创业、见义勇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
二、学生申报阶段:2019年11月19日——11月25日(12:00前)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太原理工大学2019年校长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3)(附电子版)、申报者本人各类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学习成绩单、申报者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A4纸四号宋体字打印,附电子版)各一份。以上材料均留存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院评选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
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组织公开评选会、公示。
1、学院按照《太原理工大学2019年度校长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中规定名额确定参会候选人数量,组织公开评选会。参加公开评选会的候选人数量原则上按1:3确定,即分配名额为1名,则参加公开评选会的候选人数量为3名(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确定为3名以上)。申报人数不足1:3的,申报人数全部列为候选人。
2、分配名额获奖确认:按照公开评选会得票顺序,排名靠前者优先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