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级: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现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依据《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233名,优秀毕业生名额7个。
三、工作进度
5月28日—5月31日 个人申报;
6月1日—6月10日学院评选、推荐、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
6月11日—6月19日 学校审核、发文。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①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表;
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
并将以上材料于5月31日前发至wdxy_xuegongban@163.com
2、纸质版材料:
①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一份;
③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表;
④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
将以上材料5月31日前交至物电学院学工办
太原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