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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19-05-27 作者:李翠 点击数:

各毕业班级: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现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依据《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233名,优秀毕业生名额7个。

三、工作进度

528日—531  个人申报;

61日—610日学院评选、推荐、公示,并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

611日—619  学校审核、发文。

四、上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

①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表;

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

并将以上材料于531日前发至wdxy_xuegongban@163.com

2、纸质版材料:

①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一份;

③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表;

④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

将以上材料531日前交至物电学院学工办

 

太原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