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08年至2010年毕业的博士可按《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经人事处公示结果,现决定兑现相应科研启动经费待遇,请相关人员到“211工程”建设与发展规划办公室(主楼609房间)办理相应手续。联系电话:6010768.
“211工程”建设与发展规划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