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职称工作会议安排,现就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凡参加我省高等学校晋升(含转评)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者,一律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答辩成绩当年有效。我校今年晋升教授职务指标15个,35岁以下晋升教授指标3个,副教授指标不限,教辅系列中级9个。请拟参评晋升人员认真阅读我校聘任条件,确实符合晋升条件的再参加答辩。教辅高级、其它系列高中级无指标,今年暂不开评。
二、参加答辩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答辩书一份(到主楼220房间人事处职称办公室领取)。申报答辩的学科必须与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不能随意变换学科。
2、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的学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000字),用A4纸打印2份。学术工作总结要点可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提交两篇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最新研究成果并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原刊物各一本(须附网上检索页并加盖学校审查印章),论文各复印2份。参加上年度答辩未通过者,再次答辩时须提交新发表的论文,否则不予接收申报答辩。
4、答辩论文要求。申报教授职务的,须提供被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1篇。被SCI、EI、核心期刊(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收录的请附收录检索证明。申报副教授以上职务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正刊上(发表在增刊、专刊或特刊的不算);发表在高校学报上的论文,其学校不能低于本校层次。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清样和以前晋升职称使用过的论文一律不能作为答辩材料。
提交的答辩论文不要用综述性和教研教改性的文章,要有反映自己专业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否则评委无法对专业水平做出评价。晋升教授者主要讲本人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避免将学科发展动态与自己的研究成果相分离。答辩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将论文刊物原件退还本人。
三、答辩时间:2012年6月2日至3日。6月1日(星期五)下午3点参加答辩人员到南内环街太原师范学院逸夫教学楼门前看答辩顺序及具体安排(乘805路、816路、4路、103路电车、824路、616、公交车可到达。同时在省教育厅网上发布答辩顺序。
四、 报送答辩材料时间:2012年5月25日—5月29日下午6时以前。
五、收费。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
其他答辩形式、命题、评分标准等内容可上教育厅网页查询。由于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负责通知到每位拟晋升参评人员。
专著实行外审,有用专著作为评审其他应备条件的,请在交答辩材料的同时提交3本著作。
办公地址:主楼220房间 电话:6010390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