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组【2011】28号《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部)、中心机构设置及干部选任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12月27日—29日,学院制定选任方案,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公示。学院公布选人条件,组织符合条件者个人申报,报岗者须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干部自荐表》。
二、学院审核。学院汇总申报本单位系(部)、中心职位的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审核后的报岗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
三、12月30日—1月9日,学院组织民主推荐。
四、1月10日,学院提出建议人选,对民主推荐超过三分之一的自荐人员,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征得联系校领导意见),按规定格式书面将建议人选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五、学院待组织部行文,宣布系(部)、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时间待定),此项工作正式完成。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1年12月27日